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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_人口与计划生育手抄报(3)

日期:2021-04-02 类别:热点图片 浏览:

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_人口与计划生育手抄报(3)

关于转发 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试行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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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不收费 法定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555号令)第七条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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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不收费 法定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555号令)第十六条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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