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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条法2020_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

日期:2021-04-07 类别:热点图片 浏览: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法2020_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

办独生子女证没有“最后期限” 2015年12月27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有相应规定,明确了“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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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等人口与计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人口计生委“七不准”规定,杜绝行政侵权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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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护理假15天 根据2016《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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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新闻 为何修改后计生法生效日期仍是200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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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情形之一,妊娠前未申请办理生育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妊娠后补办生育证;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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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上对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2002年,《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审议通过,第28条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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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说,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精神,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以及相关条文都要做适当修改,配套的法规规章也需要做相应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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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35条规定: 严禁利用超声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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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修正案草案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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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假”是否取消引争议 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改之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后的计生法将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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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在实施全面二孩的同时取消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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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院以案说法 同居有危险 试婚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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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生育新政策2019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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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增加10个工作日晚婚假的规定,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了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昨日提请会议审议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也删除了晚婚晚育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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