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9_人口与计划生育手抄报(2)
日期:2021-03-30 类别:热点图片 浏览:
关于印发 江苏师范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的通知
关于印发 江苏师范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的通知
关于印发 江苏师范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的通知
本通知是在《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暂未修改的情况下实行的便民措施,待《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后将建立完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本通知是在《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暂未修改的情况下实行的便民措施,待《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后将建立完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关于印发 江苏师范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的通知
12省份计生新政出台 江苏新计生条例尚在修订过程中
23 产假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 延长产假30天(即128天) 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
来源:无锡发布 责 :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6〕4号), 目前我市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仍为符合条件的对象 每人一次性奖励
来源:无锡发布 责 :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6〕4号), 目前我市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仍为符合条件的对象 每人一次性奖励
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说,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责 :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6〕4号), 目前我市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仍为符合条件的对象 每人一次性奖励3600元 ,奖
责 :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6〕4号), 目前我市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仍为符合条件的对象 每人一次性奖励3600元 ,奖
产假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即12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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