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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口计划生育_以“村民说事”为载体推进村级流动人口计生协建(2)

日期:2019-05-22 类别:热点新闻 浏览:

坚持项目引领 夯实基层基础

浙江省人口计划生育_以“村民说事”为载体推进村级流动人口计生协建(2)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各级计生协根据当地的实际制定工作... 在协会重大活动中实行会员人人参与制度。 3.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明...

浙江计划生育新政策2013,浙江生二胎新政策

浙江省人口计划生育_以“村民说事”为载体推进村级流动人口计生协建(2)

一、符合生二胎的条件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符合下... 第四十二条规定,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

嘉兴市计生协会领导赴凤鸣街道调研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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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流动人口计生协会与德治、自治、法治相融合,设立嘉名生育关怀基金,建... 真正实现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 任会长在听取汇报后,对浙江嘉名公司流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