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口热点 > 热点新闻 >

浙江人口与计划生育_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

日期:2019-05-22 类别:热点新闻 浏览:

浙江计划生育新政策2013,浙江生二胎新政策

浙江人口与计划生育_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

一、符合生二胎的条件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符合下... 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

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全面“更称心”

浙江人口与计划生育_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

近日,记者从嘉兴南湖区卫计局了解到,浙江良友木业有限公司被列入第二批全国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名单,也是嘉兴此次唯一上榜的示范企业,这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浙江人口与计划生育_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

[/attach][align=left] [/alig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五条严禁利用超生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