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政策似乎处于迷茫状态(3)
日期:2016-02-25 类别:中国 浏览:
中国人口观念和政策的变迁
孙中山早年赴海外接受教育,是中国近代革命的开拓者。他曾详细考察欧美各国和日本的经济、社会状况。面对中国的衰败以及列强之间的明争暗斗和此消彼长,他深刻地认识到,人口是关系国家、民族存亡的巨大力量。他在《三民主义》的著述中提到,“近百年之内,在美国增加十倍,英国增加三倍,日本也是三倍,俄国是四倍,德国是两倍半,法国是四分之一……用各国人口的增加数和中国的人口来比较,我觉毛骨耸然!”在相同的百年内,中国人口一直徘徊在四亿左右。孙中山认为,这样下去,中国有亡国灭种的危害;鉴于此,中国应该提倡增加人口,保存民族。新中国之初,美国国务卿艾奇逊把中国发生革命归因于人口太多难以养活,对此毛泽东驳斥道“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毛泽东认为生产力的发展受到生产关系的制约,倡导解放生产关系会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最终解决“人口问题”。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特别是在面临供应配给压力时,众多人口很容易被当成发展的负担,而非优势。随着政治和经济形势的演变,中国的人口思想和政策也在不断改变。
从1949到1954年,在毛泽东的人口观和保护妇女健康的宗旨下,生育政策体现在限制节育,包括严格限制机关部队妇女打胎、严格限定绝育手术和人工流产的条件、要求节育药具销售报备、禁止生产和进口避孕用具和药物。1953年底,刘少奇主持召开座谈会,明确节育的方针,放松之前限制节育的措施。虽然毛泽东在1957年曾主张提倡节育,但在1958年则提倡破除“人多了不得了,地少了不得了”的迷信,指出“人口十亿也不怕”,节育活动中止。到1962年,节育活动再度兴起;1960年代城市出生率有所降低,但农村仍然维持着高出生率。
1971年国务院批转《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首次把控制人口增长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之后的政策体现为“晚、稀、少”,即提倡晚婚晚育、拉长生育间隔时间、只生两个孩子。从1971至1979年,中国生育率从5.44直线下降到接近更替水平的2.75,但之后中国的生育政策并未放松,而是突然转变为更严厉的一胎化。
1980年2月,新华社公布了《中国人口百年预测报告》。该报告声称,如果生育趋势不变,中国人口到2050年将达到40亿,引起震动。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确定了一胎化基调。该政策规定:在少数民族地区以外,城镇家庭普遍只可以生育一个孩子,而在大部分省区,农村家庭在第一个孩子为女孩时可生育二孩。
1982年,计划生育被确定为基本国策。2002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计划生育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2006年12月17日,《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纲领性文件发布,提出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到“十一五”期末,全国人口总量要控制在13.6亿人以内;到2020年,人口总量要控制在14.5亿人左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
在中国的人口思想和政策演变的历史中,人口更多是被当成实现某种目的的手段,而非目的本身。到了近年,以人为本、尊重生命价值、注重人伦常理和维护基本生育权才更多地出现在社会意识之中。实际上,如果这些意识之前就更加强烈,即便对人口与发展关系的认识出现失误,严厉生育限制也难以提出更不会强势推行。遗憾的是,在公共政策受整体意识绝对主导的情况下,这个安全阀门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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