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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

日期:2015-11-05 类别:中国 浏览:

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解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介绍《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韩俊表示,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关键是促进有能力在城市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定居。下一步改革要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只要有居住证就能享受同等便利。

  以下为发布会实录摘录:

  记者:

  刚才也提到今年的玉米价格可能有一些下滑,可能会影响种植户的积极性。我们看到,《实施方案》中提到加快建设新型的农业经营体系,对未来的粮食价格和农民的种植积极性以及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有哪些意义?

  韩俊:

  现在的困难是在哪里?比如说他们的随迁子女要读高中,特别是普通高中,现在还很难做到同城待遇,这方面我们在持续加大改革的力度,很多省都出台了这方面的政策,要创造条件,让越来越多的农业转移人口的随迁子女能够在城里参加中考、参加高考。再比如,保障房。今后的方向是要保障它,在住房保障方面也要获得同等的待遇,但是这有一个过程,政策的目标是非常清楚的。对很多农民工,他也不一定愿意在城里落户,或者也不一定符合落户的条件,对这些农业转移人口、对于这些在城里事实上已经成为城镇的常住人口的农业转移人口,下一步的改革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的精神,要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只要他有了居住证,一些最基本的服务可以享受到,也可以获得跟城镇居民同等的一些便利。总之,城镇化,农民工的市民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的政策目标是非常清楚的。但是整个过程,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有多快,它受很多条件的制约,比如说公共服务的提供,跟整个财力状况是密不可分的。谢谢。

  我们《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有五大领域,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建立这样的体制机制也是五大领域之一。这方面涉及的内容很多,核心的问题可以说最艰巨的一个任务,是推进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当中,这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容。在推进城乡协调发展这一部分专门对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对加快提升户籍人口的城镇化水平做出了部署。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关键是促进有能力在城市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他能够在城市落户定居。大家注意一下五中全会建议,在表述上有一个新的说法,要让这些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农业转移人口及其家属,有条件的要允许他举家在城里落户定居。这就不是简单的给他发一个户口本,说你是城市的市民了,是新市民了,给你一个户口本。这背后最重要的是您讲到的,如果他落户了,一定要让他能够享受到跟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首先是对常住人口全覆盖,如果他落户了,他的待遇应该跟城里是一样的。这方面可以说我们这些年以来通过不断的改革,可以说农业转移人口获得的公共服务是在不断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