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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离婚人口35岁至49岁比例大

日期:2015-01-07 类别:浙江 浏览:

《温州市人口发展报告2010》日前出炉。根据历次人口普查资料比较分析,温州市人口婚姻状况呈现平均初婚年龄延迟、晚婚率大幅提高、婚姻“剩男”现象明显等特征。

平均初婚年龄延迟4岁

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性22岁及以上,女性20岁及以上。历次普查显示,1990年以来,全市人口的平均初婚年龄(指当年的初次结婚人口)呈延迟态势。

从学历来看,高学历人群晚婚率较高,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口晚婚率74.4%。

婚姻“剩男”多于“剩女”

2010年,全市30岁到44岁常住人口未婚率4.6%,其中男性未婚率7%,女性未婚率2%。据此推算,全市30岁到44岁常住人口中有未婚男性9.9万人,未婚女性2.6万人。与2000年相比,30岁到44岁常住人口未婚率、男性未婚率和女性未婚率均有所上升。

中年人成为离婚高发群体

离婚人口是指结过婚但目前已与配偶结束了婚姻关系,并且到普查时仍未再婚的人口。2010年,全市离婚未再婚人口占1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1.1%,比2000年的0.8%稍有上升。

从年龄段来看,温州市中年离婚人口占绝大多数,35岁到39岁、40岁到44岁和45岁到49岁三个年龄段占离婚总人数的20.4%、19.5%和15.6%,是占比最高的三个年龄段,分别比2000年提高3.2、7.2和4.0个百分点。男性离婚后未再婚比重58.7%,明显高于女性的41.3%。

男性

女性

我国法定结婚年龄

22岁及以上

20岁及以上

1990年平均初婚年龄

23.48岁

21.17岁

全市

2000年平均初婚年龄

25.16岁

23岁

2010年平均初婚年龄

26.12岁

23.73岁

2010年平均初婚年龄

26.24岁

全省

24.0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