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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常住人口3952.9万人 10年增加220.16万人

日期:2021-05-31 类别:陕西 浏览:

●关中地区人口为2587.55万人 占65.46%

●陕北地区人口为590.73万人 占14.94%

●陕南地区人口为774.61万人 占19.6%

●男性人口为2022.65万人 占51.17%

●女性人口为1930.25万人 占48.83%

●60岁及以上人口为759.12万人 占19.2%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26.66万人 占13.32%

●居住在城镇人口为2476.97万人 占62.66%

●居住在乡村人口为1475.93万人 占37.34%

本报讯(记者 顾荣)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近日公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我省情况如何?5月19日,省政府新闻办邀请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省统计局等相关单位,介绍陕西省第七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普查主要数据显示:

人口总量——全省常住人口3952.9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32.74万人相比,10年共增加220.16万人,增长5.9%,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户别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1421.13万户,集体户76.43万户,家庭户人口3597.54万人,集体户人口为355.36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3人,比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3.22人减少0.69人。

人口地区分布——分区域看,关中地区人口为2587.55万人,占65.46%;陕北地区人口为590.73万人,占14.94%;陕南地区人口为774.61万人,占19.6%。按常住人口总量,排在前4位的市依次是西安、渭南、咸阳、榆林。

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022.65万人,占51.17%;女性人口为1930.25万人,占48.8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92下降为104.79。

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85.22万人,占17.33%;15-59岁人口为2508.56万人,占63.46%;60岁及以上人口为759.12万人,占19.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26.66万人,占13.3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加2.6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9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6.3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4.79个百分点。

受教育程度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27.2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0556人增加为18397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36年提高至10.26年,文盲率由3.74%下降为2.75%。

城乡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476.97万人,占62.6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475.93万人,占37.3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71.04万人,乡村人口减少550.88万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6.96个百分点。

流动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1326.71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399.32万人,流动人口为927.39万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193.37万人,省内流入人口为734.02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25倍;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长3.18倍;流动人口增长87.74%。

民族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930.63万人,占99.4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2.27万人,占0.5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降低0.05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上升0.0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