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去年常住人口增加11.81万人
日期:2020-04-22 类别:陕西 浏览:
2019年末,全省常住人口3876.21万人,比上年增加11.81万人,增长0.31%,增量比上年减少17.15万人,增幅回落0.45个百分点,人口增长在近几年首次出现放缓的势头。4月9日,省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我省常住人口发展进入转折期,呈现增长趋缓,出生减少、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老龄化程度加深等特征。
出生率和出生总量回落 “全面两孩”效果依然明显
2019年末,全省常住人口3876.21万人,比上年增加11.81万人,增长0.31%,增量比上年减少17.15万人,增幅回落0.45个百分点,人口增长在近几年首次出现放缓的势头。总人口中,男性2000.23万人,占51.6%;女性1875.98万人,占48.4%,性别比为106.62(以女性为100)。与此同时,2019年,全省人口出生率为10.55‰,比上年下降0.12个千分点,全年出生人口40.83万人,比上年减少0.25万人,连续第二年出生率和出生人口下降。全省人口出生率和出生总量回落,主要受育龄妇女总量规模、年龄结构和生育水平变化影响。
尽管2019年全省出生率和出生人口有所下降,但“全面两孩”政策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出生人口数量较大。2010-2015年全省出生人口由36.34万人增长到38.22万人,2016、2017、2018、2019年分别达到40.46万人、42.48万人、41.08万人、40.83万人,全省出生人口数量依然较大。二是二孩仍是全省出生人口的主体。2019年全省出生人口构成中,一孩、二孩、多孩分别占43.32%、51.58%和5.1%,二孩比重最大,出生人口中二孩出生数量超过一半,“全面两孩”政策效应虽然有所减弱,但效果依然明显。
60岁及以上人口增加27.6万人
人口老龄化继续加深
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 60岁及以上人口702.37万人,比上年增加了27.6万人,该年龄段人口占比18.12%,且一直呈上升的趋势,2018年较上年上升0.66个百分点。
受年龄结构变化的影响,2019年全省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抚养负担持续加重。社会抚养系数从2018年的48.79%上升到2019年的50.67%,增加1.88个百分点。其中,0-15岁少儿抚养系数23.37%,上升0.5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老年抚养系数27.3%,上升1.32个百分点。
由于我省是人口流出省,有大量的劳动适龄人口外出到省外务工,也进一步加深了我省常住人口的老龄化程度。受出生人口的下降,以及人口年龄结构的影响,预计今后几年劳动适龄人口比重下降,老年人口比重上升,老龄化将继续加深,人口总抚养比持续上升,社会负担持续加重,是我省人口结构的基本特征。
常住人口婚姻状况保持稳定
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人口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复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种。2019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全省15周岁及以上的常住人口中,未婚人口占16.02%、有配偶人口(含“初婚有配偶”和“再婚有配偶”)占75.11%、离婚人口1.58%、丧偶人口7.20%。与2018年相比,未婚人口比例下降2.53个百分点,有配偶人口比例上升1.8个百分点,离婚人口比例上升0.01个百分点,丧偶人口比例上升0.72个百分点,有配偶人口占比上升,未婚人口占比下降以及离婚人口占比保持较低的水平,说明我省常住人口婚姻状况保持稳定。
随着国家提出一系列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政策,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和城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全省城镇化水平有效提升。2019年末,全省城镇常住人口达到2303.6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7.25万人,城镇化率59.43%,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增幅高于全国0.2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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