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流动人口已达2.36亿
日期:2016-03-30 类别:人口普查 浏览:
王谦介绍,国家卫计委于2013年11月29日印发了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方案,将在全国选择40个城市,全面启动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在这些试点地区,流动人口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经费将纳入当地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流动人口可以享受到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建立、流动孕产妇孕期保健等服务。
按照规划,卫生计生部门将为辖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未来还将为辖区内居住满3个月的0-6岁的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档案,为流动适龄儿童及时建卡、接种。国家还将为流动孕产妇、儿童建立统一的保健管理档案,强化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叶酸补服、流动孕产妇早孕建卡、孕期保健、高危筛查、住院分娩等关键环节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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