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流动人口13年增加187.95万人
日期:2015-01-28 类别:辽宁 浏览:
辽宁省发布了《2013年辽宁省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分析报告》。
辽宁省共有流动人口418.59万人,占总人口的9.57%,比2000年增加187.95万人。
在2013年一年中没患病的占89.7%,患病的占10.3%,有31.6%的流动人口没建立、且没听说过健康档案。
辽宁流动人口13年增加187.95万人
此次《2013年辽宁省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分析报告》的流动人口总数是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基础上得出的。
据普查结果显示,辽宁省有流动人口418.59万人,占总人口的9.57%,比2000年增加187.95万人。
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辽宁居于第九位。
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共抽取了沈阳、大连、鞍山、丹东、锦州、营口、辽阳、铁岭、盘锦、葫芦岛10个市,250个样本点,对在流入地居住一个月以上、非本县(区、市)户口,且年龄在15~59周岁的流动人口进行了调查。
他们都是流动范围以跨省流动为主;流动人口的户籍地主要以辽宁、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山东、河南等地为主;近八成流动人口为农业人口;受教育程度以初中为主;流入原因以务工经商为主。
半数人每周工作时长超40小时
流动人口就业的主要行业继续分布在原有的五大行业,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比重快速提高,超过制造业。
他们的现住房最多的是租住私房,占59.0%,其次为已购商品房单位/雇主提供免费住房,分别为19.7%和10.3%。
由于工作原因,大多数流动人口的每周工作时长在5天及以内,且平均每天工作8小时及以内的比例仅为15.8%,比2012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比2011年下降了3.1个百分点。每周工作超过5天的占79.7%,比2012年上升了1.4个百分点,比2011年上升了3.6个百分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最长的为18个小时,比2012年延长了2个小时,比2011年延长了6个小时。52.7%的流动人口每周工作超过5天且平均每天工作超过8个小时,比2012年上升了24.7个百分点,比2011年上升了28个百分点。
超八成人在辽宁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半数以上就业流动人口在户籍地享有新农合,就业流动人口在户籍地享有新农合、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养老保险的比例分别为53.7%、13.2%和3.6%。
享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比例分别为2.3%和1.6%,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比例为1.2%。
就业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有的各项社会保障率均偏低,绝大多数不享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就业流动在现居住地享有工伤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比例分别为17.2%、14.8%、14.4%和11.0%。
超八成的人在现居住地不享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比2012年上升了8.8个百分点。享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比例为1.2%。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比例为6.6%。而在享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流动人口中,仍有85.6%在看病时医疗费用没有报销。
患病后6%不去医院 近半数自行买药治病
除了人口动态监测外,还对在辽宁的流动人口的健康状况做了详细的调研。
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辽宁省流动人口中近一年没患病的占89.7%,患病的只占10.3%;其中,患病的流动人口中能够去各种医疗机构看病的占94.0%,没去看病的仅占6.0%,其中近半数人是自行在本地药店买药解决。
在辽宁省流动人口中,没建立、且没听说过健康档案的流动人口占31.6%;没建立、但听说过健康档案的占31.0%;不清楚健康档案的占29.2%。
因为流动人口很难取得所在城市的户口,他们不能加入所在城市的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和城市医疗救助体系,所以流动人口在户籍地以外看病大多只能自己掏腰包。
从报销医疗费情况看,在现居地不能报销的流动人口达到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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