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日期:2021-06-03 类别:江西 浏览:
一、人口总量继续增长,增速有所下降。普查结果显示,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常住人口总数为4518.86万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省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下同),与2010年的4456.75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62.11万人,增长1.39%,年均增长0.14%。人口总量规模继续扩大,增速与上个十年相比有所下降。
二、文化素质全面提高,文盲率明显下降。普查结果显示,2010年至2020年的十年间,全省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86年提高到9.70年;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的由6847人上升为11897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含中专)的由12326人上升为15145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789人下降为35501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007人下降为27514人。与此同时,文盲人口和文盲率明显下降,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口)为87.69万人,比2010年减少51.68万人;文盲率由3.13%下降为1.94%。人口文化程度的全面提高是江西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中以及高等教育的客观反映,为江西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
三、城镇化水平加速推进,首次超过60%。普查结果显示,全省常住人口中,城镇常住人口2731.06万人,比2010年增加767.42万人;乡村常住人口1787.80万人,比2010年减少705.30万人;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0.44%,比2010年提高了16.38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64个百分点,首次超过60%。2010年至2020年的十年间,全省城乡人口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连续突破50%、60%两个整数关口,城镇常住人口超过乡村常住人口,越来越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由“村民”转变为“市民”,江西新型城乡关系正逐步形成,进入了以人为本、以城市社会为主的新型城镇化阶段。
四、劳动年龄人口仍具潜力,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化。普查结果显示,全省15-59岁人口为2764.15万人,占总人口的61.17%,比2010年比重下降5.49个百分点。虽然全省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对人口红利造成了不小影响。但我们要看到,我省劳动年龄人口仍具潜力,人口红利仍然存在并加快向人才红利转化。一是劳动年龄人口的规模仍然较大。15-59岁人口占比仍然超过60%,总量达到了2764.15万人,劳动力资源依然丰富;二是劳动年龄人口储备丰富。我省0-14岁人口比重达到21.9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01个百分点,居全国第六位,人数将近1000万人(992.24万人),这1000万人在未来将逐步进入劳动力市场,对于增加全省劳动力供给将产生积极影响。三是“人才红利”效应更加显现,人口红利的质量更高。全省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86年提高到9.70年,提高0.84年,略高于全国的提高值;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达到537.59万人,比2010年增加232.42万人,增长76.16%,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1.90%;其中16-59岁人口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516.11万人,占整个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的96.00%,占16-59岁人口的19.15%,表明16-59岁人口中近20%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劳动年龄人口的文化素质更高,人才红利逐步释放。人口文化程度的大幅提高,对于深入实施科技强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江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五、老龄化进程加快,仍处于轻度老龄化阶段。普查结果显示,全省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762.48万人,占总人口的16.87%,比2010年上升了5.4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37.10万人,占总人口的11.89%,比2010年上升了4.29个百分点。而2000年至2010年的十年间,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65岁以上人口比重分别只上升了2.08个百分点、1.49个百分点,比2010年至2020年的十年上升幅度分别低3.35个百分点、2.80个百分点,全省人口老龄化速度呈现明显加快的趋势。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省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比全国低1.83个百分点、1.61个百分点。按国际通行的划分标准,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10%至20%之间属于轻度老龄化,20%至30%之间为中度老龄化,超过30%是重度老龄化,我省仍处于轻度老龄化阶段。
六、人户分离日益普遍,省内流动人口成倍增加。从这次普查的数据看,我省人口流动呈现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现象日益普遍(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省内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由83.19万人增加至388.69万人,增加305.50万人,增长367.23%;二是省内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省内流动人口(不包含省内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由387.04万人增加至835.50万人,增加448.46万人,增长115.87%。三是从乡村流向城镇特征明显。全省城镇常住人口2731.06万人,比2010年增加767.42万人;乡村常住人口1787.80万人,比2010年减少705.30万人,乡村人口持续向城镇地区转移集聚。四是跨省流动仍以流出为主。2020年全省跨省流出人口633.97万人,跨省流入人口127.90万人,跨省流出人口比流入多506.07万人。流动人口增长速度加快,是我省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产城融合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落实落地的重要体现。
十年来,我省人口的主要变化符合人口自身发展趋势的客观规律,符合人口与经济社会相互作用的客观规律,反映了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历史进程,反映了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历程。但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人口总量增长减缓,老龄化进程加快,人口性别比仍然偏高,人口流动大幅增加等新变化,我省人口发展进入了新阶段。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系统安排、整体布局,推动人口和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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