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今起流动人口生“两孩”无须回原籍地登记
日期:2015-12-03 类别:湖北 浏览:
今后,我省育龄妇女流出到浙江等11个省市不需要办理纸质婚育证明,这也意味着,这些流动人口生育两孩均可在现居住地登记。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国家卫计委日前发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5》,包括我省在内的12个试点省市已全面推行电子婚育证明,取消纸质婚育证明。
据《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5》发布,我国已经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电子化,包括我省在内的12个省市已经取消了纸质婚育证明。据介绍,我省是流出人口大省,也是流入人口大省,流动人口约900万人,约占我省常住人口的15%。2013年11月我省取消省内纸质婚育证明,2014年被确定为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11个试点省市之一。随着全国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管理平台的正式启用,我省流出到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湖南、重庆、四川、青海等试点省市的育龄妇女都可以不再办理纸质婚育证明。这也意味着这12个省市的流动人口生育两孩均可在现居住地登记。
省卫计委介绍,《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对象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18-49岁),主要作用是证明流动人口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便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免费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咨询、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户籍地将本地流出育龄妇女婚育信息上传至国家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生成电子婚育证明,不需要流动人口本人申领和持有;试点省份市、县、乡各级用户均可登录全国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管理平台查询相应信息,并可根据群众需求打印纸质婚育证明。电子婚育证明在未注销之前长期有效,流动育龄妇女退出育龄期自动失效。
据了解,我省已将省级信息系统中符合条件的成年流出育龄妇女信息上传至国家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于每月30日定期上传新增与注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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