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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结果公布 常住人口781.68万人

日期:2021-06-02 类别:河南 浏览:

全市常住人口为781.68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同)的736.25万人相比,增加45.44万人,增长6.17%,年平均增长率为0.60%。普查数据表明,商丘市人口十年来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户别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274.46万户,集体户5.93万户,家庭户人口为725.29万人,集体户人口为56.39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4人,比2010年的 3.28人减少0.64人。家庭户规模缩小,主要是受迁移流动人口更加频繁,住房条件改善以及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影响。

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88.66万人,占49.72 %;女性人口为393.03万人,占50.28%。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8.89 ,比2010年的100.13下降1.24 。

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98.7万人,占25.42%;15-59岁人口为441.18万人,占56.4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41.81万人,占18.1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9.58万人,占14.02%。与2010年相比,0-14岁人口比重提升4.0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比重下降9.0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提升4.97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升5.07个百分点。我市少儿人口比重回升,生育政策调整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反映出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医疗卫生保健得到改善。

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0.39万人;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3492人增加到7726人。与2010年相比,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18年提高至9.07年。文盲率由7.3%下降为3.4%。受教育状况的持续改善,反映了十年来我市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城乡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61.02万人,占46.1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20.66万人,占53.81%。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43.86万人,乡村人口减少98.48万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6.7个百分点。十年来商丘市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流动人口。全市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144.7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26.94万人,流动人口为117.75万人。与2010年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12.4万人,增长2.48倍;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1.9万人,增长3.34倍;流动人口增加85.5万人,增长1.65倍。商丘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人口的迁移流动创造了条件,人口流动趋势更加明显,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