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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 全市常住人口546.41万人

日期:2021-06-04 类别:河北 浏览:

廊坊市常住人口为5464087人,居全省第七位,呈现人口流入速度加快、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性别结构明显改善、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城乡结构发生历史性变革、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等变化。

普查数据显示,全市常住人口546.41万人,占全省人口总量的7.3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相比,增加110.52万人,增长25.36%,年平均增长率为2.29%。比2000年到201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29%上升1个百分点。数据表明,我市10年来人口增量占全省同期40.1%,人口流入速度加快。

全市共有家庭户179.53万户,集体户8.03万户,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7人减少0.59人。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受我市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住房条件改善、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分地区看,各县(市、区)和廊坊开发区的人口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人口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北部地区人口为158.55万人,占29.02%,与2010年相比,比重上升3.46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人口为210.87万人,占38.59%,比重上升0.89个百分点;南部地区人口为176.99万人,占32.39%,比重下降4.35个百分点。其中,三区人口为114.76万人,占全市人口总量21%,比重上升1.09个百分点。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口增长较多的县域依次为:三河市、固安县、广阳区、霸州市、安次区和香河县,分别增加31.30万人、15.77万人、12.31万人、12.03万人、11.22万人和10.57万人。

十年来,我市人口在性别结构、受教育程度、年龄结构、城乡结构等方面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和特征。

全市人口性别结构明显改善。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79.13万人,占51.08%;女性人口为267.28万人,占48.9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43,与2010年相比下降0.62。

少儿人口比重回升,人口老龄化程度相对放缓。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8.31万人,占19.82%;15—59岁人口为346.05万人,占63.33%;60岁及以上人口为92.05万人,占16.8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3.83万人,占11.6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15—59岁、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分别上升4.74个百分点、下降9.36个百分点、上升4.61个百分点。“单独二孩”“全面两孩”等决策部署和贯彻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促进了全市少儿人口比重回升。同时,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相对放缓,但进一步加深趋势仍然明显,未来一段时期劳动力负担面临加重趋势。

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2.58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9408人上升为15114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31年提高至10.14年,文盲率由1.98%下降为0.92%。受教育状况的持续改善反映了我市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的政策效果。

十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我市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城乡结构发生历史性变革,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54.31万人,占64.8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92.10万人,占35.1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42.80万人,乡村人口减少32.27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6.32个百分点。10年增幅高于全省4.77个百分点、全国0.9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