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镇常住人口占比超70%
日期:2020-09-29 类别:广东 浏览:
每百人负担35人,总抚养比低于全国平均
人口的年龄结构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也是反映人口状况的一项重要指标。
从劳动适龄人口(15—64周岁)抚养系数来看,2018年末,全省少年儿童抚养比23.15%、老年人口抚养比11.62%、总抚养比34.77%。换言之,全省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大致需要负担35名非劳动年龄人口。
从数据上看,“全面二孩”政策累积效应得到快速释放后,出生人口总量有所下降——2018年末,自然增长人口92.76万人,自然增长率8.24‰。与上年相比,出生及自然增长人数分别减少7.65万人和8.77万人。
与此同时,庞大的跨省流动人口为广东经济发展提供充裕的劳动力资源和人口红利,成为广东人口发展的一大特色。截至2018年底,全省常住人口11346万人,比上年增加177万人,常住人口数量继续居全国首位,人口密度为全国的4.35倍。
以青壮年为主的跨省流动人口也改变了户籍人口年龄结构。在这影响下,广东的常住人口总抚养比比同期全国平均值低5.67个百分点,仍然是全国人口总抚养比较低的省份之一。
珠三角九市人口占大湾区总量的近九成
城镇化率是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另一项重要指标, 全省常住人口约七成居住在城镇,但不同区域之间的差别较大。
2018年末,全省居住在城镇的常住人口为8021.62万人、居住在乡村的3324.38万人,分别占常住人口总量的70.70%和29.30%,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同比提高0.85个百分点。70.70%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1.12个百分点,是全国除上海、北京、天津三个直辖市外人口城镇化率最高的省份。
分区域看,珠三角核心区、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及北部生态发展区人口城镇化率分别为85.91%、52.70%和49.73%,比上年分别提高0.62个、0.59个和1.15个百分点。
人口向城镇聚集的同时,还呈现出向珠三角聚集的趋势。
2018年末,全省常住人口区域分布情况为:珠三角核心区6300.99万人、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3357.89万人、北部生态发展区1687.12万人。其中,珠三角九市既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核心区域,也是常住人口数量增幅最大、增长速度最快的区域。2018年,广州、深圳两市的人口同比净增40.60万人和49.83万人,占同期全省常住人口增量的51.09%。
此外,2018年,珠三角九市常住人口占粤港澳大湾区人口总量的88.55%,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分别占10.51%和0.94%。
未婚占比较高,初婚年龄相对较晚
近年来,广东人口婚姻状况表现出“未婚占比较高、有配偶占比相对偏低”的特性,《分析》认为,这主要与低龄组青年人口占比高、初婚年龄相对较晚有关。
根据近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年龄结构数据显示,广东常住人口中15—24周岁人口比例为16.12%,比全国平均水平要高3.35个百分点。2010年广东常住人口平均初婚年龄为25.55岁,要比全国推迟0.7岁。
2018年末,全省15周岁及以上的常住人口中,未婚占22.92%、有配偶(含“初婚有配偶”和“再婚有配偶”)70.89%、离婚1.27%、丧偶4.92%。与上年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较,未婚人口比例要高出4.32个百分点。
与“十二五”期末比较,2018年全省有配偶、离婚、丧偶人口占比分别提高2.40个、0.20个和0.68个百分点,未婚人口占比下降3.28个百分点。这些数据表明,广东常住人口婚姻状况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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