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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常住人口4154.01万人 年平均增长率为1.19%

日期:2021-05-26 类别:福建 浏览:

全省常住人口为4154.01万人,与2010年的3689.42万人比,增加464.59万人,增长12.59%,年平均增长率为1.19%。普查全面查清了全省人口数量、结构、素质、分布等方面的情况,掌握全省人口变化和发展趋势,获得了大量宝贵的信息资源。

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局长陈立华,福建省人口普查办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杨洪春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卓少锋主持。

一、普查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人普)。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七人普工作,多次作出批示。福建省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人口普查现场登记。福建省政府成立七人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级党委政府精心组织实施、通力协作配合,福建全省市、县、乡、村级共组建1.83万个普查机构,选聘25.12万名普查人员,划分20.7万个普查小区,标绘675.4万栋建筑物,核查1681.1万个有人居住的住房单元。福建省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福建全省所有家庭和人口进行了全面普查,取得了丰硕成果。

二、普查主要数据

(一)人口总量。全省常住人口(注:不含金门、马祖等岛屿的人口和在福建接受普查登记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为4154.01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下同)的3689.42万人比,增加464.59万人,增长12.59%,年平均增长率为1.19%,比2001年到201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提高0.58个百分点。数据表明,福建人口10年来增长加快。

(二)户别人口。全省共有家庭户1437.11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846.23万人;集体户93.54万户,集体户人口为307.78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8人,比2010年的2.98人减少0.30人。数据表明,福建家庭户规模缩小。这主要是受福建省人口流动日趋频繁和住房条件改善、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三)地区分布。与2010年相比,9个设区市中,有8个设区市人口增加。人口增加较多的3个设区市依次为:厦门、福州(包括平潭)、泉州,分别增加163.26万人、117.59万人、65.38万人。

(四)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146.68万人,占51.68%;女性人口为2007.33万人,占48.32%。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94,比2010年提高0.98。福建性别比提高主要是跨省流入人口中男性所占比重升高。全省常住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性别比为139.49,比2010年提高7.54。

(五)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02.52万人,占19.32%;15-59岁人口为2687.70万人,占64.70%;60岁及以上人口为663.79万人,占15.9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61.00万人,占11.10%)。与2010年相比,0-14岁、15-59岁、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分别上升3.86个百分点、下降8.42个百分点、上升4.56个百分点。数据表明,少儿人口比重上升,生育政策调整取得积极成效。老年人口比重上升,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87.71万人,比2010年增加279.24万人。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010年的8361人上升为14148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02年提高至9.66年,文盲率由2.44%下降为2.34%。数据表明,10年来福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取得成效,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七)城乡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855.72万人,占68.7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298.28万人,占31.25%。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49.28万人,乡村人口减少284.69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1.66个百分点。数据表明,10年来,福建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城镇体系,持续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八)流动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1646.46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280.34万人,流动人口为1366.12万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488.99万人,省内流动人口877.14万人。与2010年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长48.67%,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长237.57%,流动人口增长33.36%。数据表明,福建经济社会保持较快发展,为人口的迁移流动创造了条件,人户分离现象更加普遍,人口流动更加活跃。

(九)民族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4041.86万人,占97.3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2.15万人,占2.70%。与2010年相比,汉族人口增长11.97%,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40.74%。数据表明,民族人口稳步增长,充分体现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福建各民族全面发展进步的面貌。